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和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5〕51号)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5〕100号)精神,现就期末、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善始善终做好期末和项工作。认真开展期末教学和考务工作,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期末各项教学工作,对学生做好考纪考风教育,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各学院要会同教务处组织落实好新学期教材、排课等教学工作,教务处要会同后勤管理处对教学用房提前作出统筹安排。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各学院、部门放假前要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教育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生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由保卫处负责牵头会同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对全校的重点安全部位和消防安全作一次全面的自查复查,落实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统计和审批工作,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主动服务学生;党办、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和处理信访问题;保卫处要会同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校卫队要根据校区周边环境落实人防技防措施,针对难点和重点部位,加强值班和巡逻,确保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冰冻雪天气应对工作;网络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校园网动态。基建处、元培学院要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附属医院要按照卫生系统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的管理工作。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切实做好年终分配、岗位设置与聘用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工作;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节假日期间加强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同时,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禁师生员工参加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五、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学生离校工作。各学院要会同学工部加强对2016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全方位服务学生就业;同时要根据学生寒假离校购票难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深入了解,加强服务。
六、切实保障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学工部、研究生处等部门要做好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落实寒假留校学生的审批登记与管理工作,严格禁止假期留校学生校外住宿或留宿校外人员;图书馆要为考研等留校学生提供方便和服务;资产经营公司要安排好假期的餐饮及其配套服务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保证水电供给,提供通讯等后勤服务;外事处要做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案;严格假期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值班记录清晰,信息畅通,责任明确,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寒假期间的校部总值班按照已经公布的2016年值班进行,各学院、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报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lzx@usx.edu.cn),联系人:李宗欣,并将相关信息挂校园网通知栏,以供查找。
八、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寒假从2016年1月23日开始,2月20日干部、职工上班;2月21日,教师报到,学生报到;2月22日开始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