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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工程(重招)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1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工程于2023年8月7日开标,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现对本项目依法重招发布招标公告。

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工程(重招)招标申请已经相关部门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工程(重招);

工程地点:绍兴文理学院;

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附表图。所有建筑拆除物归中标人所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2023年08月25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主要的资格条件:①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②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均未被列入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黑名单。

3.报名及资料要求: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601)招标代理部投标报名,并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留给招标人资格预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公休日除外)。

5.报名地址: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601)

注: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三、投标保证金:无

四、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2.评标方法:(1)本工程为以料代工(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的所有建筑物归中标人所有),最低限价为0元。凡投标人的报价低于0元,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最高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标钢结构天桥拆除的所有建筑物归中标人所有,最低限价为0元。凡投标人的报价低于0元的,按无效标处理)。

(3)开标会议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经查实无中标资格的,则确定报价第二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以此类推。

3.招标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5-88346901;

4.招标代理联系人:金锦英,联系电话:13656752180。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文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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